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云南磊鑫旅行开发有限公司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案涉案集资参加人申报挂号公告(第1号)
为妥善做好云南磊鑫旅行开发有限公司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案涉案财物处置作业,按照《国务院处置不合法集资作业操作的进程(试行)》规则,现将集资参加人申报挂号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新式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作业需要,申报挂号经过微信以长途视频、挂号函件或传真方法来进行申报挂号。
(一)集资参加人员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用于长途视频核实)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权益证、收款收据、银行卡账户或卡号以及其他相关参加集资材料原件(用于长途视频核实)及复印件各一份。
公告期间,作业小组在作业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00)期间组织值班人员承受以上两种挂号方法,做申报、挂号及相关咨询。
原标题:《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云南磊鑫旅行开发有限公司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案涉案集资参加人申报挂号公告 (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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