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对进口自我国的无缝碳钢和合金钢规范管、管线管和压力管(SeamlessCarbonandAlloySteelStandard,LineandPressurePipe)发动第2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查询。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此案发动第2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工业危害查询,检查若撤销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办法,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工业构成的实质性危害是否将持续或再度产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挂号。利益相关方应于2021年3月3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定见,并最晚于2021年4月14日就该案回复定见的充沛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定见。
2009年10月14日,美国商务部宣告对进口自我国的无缝碳钢和合金钢规范管、管线管和压力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查询。2010年9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我国的无缝碳钢和合金钢规范管、管线管和压力管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10年11月10日,美国正式对进口自我国的无缝碳钢和合金钢规范管、管线管和压力管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继美国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6年3月16日第一次延伸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期限。